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高等职业学历教育 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高职院校扩招100万人重大决策部署,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等七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渝教发〔201910)、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1920)精神,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我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分类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19年面向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和在职人员等群体开展全日制高等职业学历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代码:14069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地址:重庆北碚区歇马街道盐井坝1

          学习地址:重庆市巴南区鱼洞街道新一村2

                           重庆市万州区和平路49

第八条 学校简介: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54年,是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教育部备案,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学院现有北碚、巴南两个校区,北碚校区坐落于北碚区歇马街道,毗邻西南大学,位于重庆市北碚国家大学科技园;巴南校区坐落于巴南区龙洲湾街道,位于重庆高职城内。学院现有校舍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拥有校内实习实训室140个,校外实习基地和产学基地100余处,图书馆藏书40余万册。

学院现有教职员工346人,其中专任教师240人,高级职称58人,博士(在读博士)11人、硕士160人,外聘兼职教师和客座教授97人。学院设有财经管理系、健康与公共管理系、旅游与人文艺术系、机电工程系、信息工程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基础教学部、继续教育部等教学系部8个,开设专业31个,在校学生6000余人。

第三章 报考条件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九条 报考条件:

(一)下列考生可以报考:本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的报名人员须为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或在职人员,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同时,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须具有我市户籍;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须具有我市户籍或在渝务工6个月及以上;在职人员须在渝务工6个月及以上,原则上由我市企业向招生院校提出集体报名需求。在渝务工证明应以劳动合同证明、在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等为依据。

(二)下列考生不得报考:已参加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的考生;高中阶段学校非应届毕业学生;具有中、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在校生或在其他考试中已被高职院校录取的考生;在上一年度参加国家教育招生考试受到“下一年不得报考”处罚的考生;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不得报考。

第十条 招生计划:我院2019年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高等职业学历教育招生计划见学院官网,如下表:

招生对象

招生专业

学费(元/年)

招生计划



下岗失业人员

农民工

新型职业农民

退役军人

在职人员

康复治疗技术

7000

见学校

官网



社会工作

5800



人力资管理

5800



早期教育

5800



电子商务

6000



物流管理

5800



酒店管理

5800



健康管理

7500



移动通信技术

7200

大数据技术与运用

6500



会计

6000



物联网应用技术

6500



动漫制作技术

6500



空中乘务

9200



机电一体化技术

6000








注: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发布的信息为准。我院可在本校计划总量内,根据生源情况在各类型、各专业间互相调剂

第十一条 学院各项收费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详见学院招生信息网)。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我院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学费和住宿费。

第四章  报名志愿填报与考试

第十 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1.819日—913日,针对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和在职人员等群体开展报名及志愿填报;927日—28日,针对本轮次未被录取考生再次征集志愿。

2.1014日—25日,针对2019年退役的军人开展报名及志愿填报;1030日—31日,针对本轮次未被录取考生再次征集志愿。

(二)报名地点: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三)资格审查:报名时,考生需交验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力证明、《重庆市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综合信息表》(见附件)和相应身份证明等材料。对符合条件的考生,扫描居民身份证、进行电子摄像、收取报名材料、生成网报密码。

第十三条 志愿填报:

志愿填报与报名基础信息同步进行。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凭个人身份证号和网报密码进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http://www.cqksy.cn)、重庆招考信息网(http://www.cqzk.com.cn)登录“重庆市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信息采集系统”,按要求填报个人信息、院校及专业志愿。考生可填报1个院校志愿、6个专业志愿。

第十 考试安排:考试在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的统筹管理下,由我院单独组织、单独考试。考试内容为根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分为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总分300分。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素质、思维能力、语言能力、专业兴趣、职业取向、文体特长及动手能力等。测试由我校负责组织进行(对于计划少、报考人数较多的拟增加文化素质测试,300分,总分为600分)。

第五章成绩查询与复核

第十 成绩查询考生可于考试结束3天后,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http://zjc.cqyu.edu.cn/查询考试成绩。

第十 成绩复核:对成绩有疑义的考生于自成绩公布日起的3天内向我院申请成绩复核。

第六章  录取与结果查询

第十 录取办法:我院依据招生计划、报考情况及考生成绩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分专业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考生一经录取不得改录、退

第十八条 志愿征集如遇录取时计划未满额,我院参加志愿征集工作,征集志愿时原则上直接认定考生的第一志愿院校测试成绩

第十九条 录取查询考生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www.cqksy.cn重庆招考信息网(www.cqzk.com.cn我院招生信息网(http://zjc.cqyu.edu.cn/)查询录取信息。

第七章学历待遇、教学方式及其他

第二十条 考生待遇考生被我2019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高等职业学历教育招生录取的考生校就读期间,不能转学、转专业,其他待遇与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相同

第二十一条 教学管理:我院对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群体实行单独编班、弹性学制、学分制管理。采取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线上线下、集中学习与自主学习相结合和现代学徒制等培养模式,学制3年,修业年限3-5年,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取得规定学分,达到毕业要求的即可顺利毕业

第二十二条 学历性质:学生完成高职(专科)学习任务后,符合毕业条件者,由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毕业证)

第二十三条 助学保障: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我院设有完善的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在籍在册学生可向学院申请办理。主要有:国家奖学金8000/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年、国家助学金2000-4000/;综合奖学金600-1200/年;学费减免按照标准学费的100%80%50%予以减免;特殊困难补助一般为200-10000元不等;勤工助学依照临时岗或固定岗按月计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国家助学贷款,最8000/;享受国家、地方等其他困难帮扶、服兵役政策。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被我录取的新生,由我校统一寄发录取通知书,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要求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生源地。

第二十五条 新生体检: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入学时需进行体检。体检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重要声明:我院从不委托任何单位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问题,请直接与我院招生部门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我院概不负责。

第二十七条  联系方式:

(一)监督申诉:

监督部门: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23-68315197

(二)招生服务:

招生部门: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

招生电话:023-68315865

学校网址:http://www.cqyu.edu.cn/

招生网址:http://zjc.cqyu.edu.cn/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若有与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